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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正解

作者:于道民    来源:老子论坛

我自然:

我之所然由我使之然,自然而然。这说明百姓对自己的生存状况能自由自主﹑自负其责,没必要去膜拜祈求,因而也就没必要去感恩戴德。

自然:

无所然而无不然〈无为而无不为〉者“善下”之所然即自然,也就是在保有混沌无名所具有的无限演展能动性的基础上,行为体顺任于某种势稳态(即"善下")而随遇展布﹑任运自处。自然主要是针对行为体的自我调协而言,是行为举措中的一种顺任,而不是放任。并不是说事态原本怎么样我们就让它怎么样,而是说环境态势需要我们入驻何种取态我们就入驻何种取态,需要我们采取何种行动我们就采取何种行动。
   有所取态则有所为,有所为则有所然,有所然则有所名。无为者无所执,因而具有无不为的能动性;而自然者有所然,是有所取名的“有为”。自然的前提是柔弱〈无为而无不为〉﹑善下,其所然是无所成为者因应某种情势的成为,无不为者善下之所为,是延伸于有为之中的无为,是无为在具体情势下的具体展开。

道法自然:

在一些情况下,执着于混沌无名反而是不自然的,也不是对无为的真正贯彻。道无僵无滞,虽常无名无为,却随遇赋形﹑随缘幻化,因其势而然其然;虽变现历经各种名状,却了无趋求,了无喻意,了无牵挂,只不过是对自身的随遇展布,所以,"道法自然"。
   道法自然说明道是递归序列的终结,说明道的"自本自根"性,说明整体性存在的终极原因在于存在本身,也说明宇宙的运行状况已别无其外在的动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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